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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港报关基本单证要求
点击数:9234    发布日期:2015-12-13

(1)、出口货物报关单,请填上所有的内容(如:经营单位,经营单位十字码,贸易方式,征免性质,成交方式,结汇方式,境内货源地,生产厂家,商品编码,中文货名……等),机械类货物需要提供型号、用途和牌子。零件类货物需要提供型号、材质和注明是何类零件。服装类货物需要提供牌子和成分。纺织品类商品需要提供成分和加工方式。一般申报只可以申报5项商品,如果超过5项按长单申报操作,报关单一定要盖经营单位报关专用章。
(2)、代理报关委托书(一式三联)壹份,报关委托书上右上角所需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,委托方盖章,左下角的委托方业务签章,经办人签章,联系电话,必须填写和盖公章(即五章)。
(3)、装箱单壹份,列出明细,明确指出货物如何摆放、如何分货,盖公章。
(4)、发票壹份,盖公章。
(5)、合同壹份,需盖公章。
(6)、核销单壹份,需盖外贸单位公章和外贸单位编码章,单位名称要求全部一致。外贸单位公章要骑缝盖章。核销单数据发到出口口岸。
(7)、正本报检委托书壹份(一式三联),委托方需盖公章,(注:无论是否需要法定商检的货物都要备报检委托书,包括已办好通关单的货物)。
(8)、外贸单位须在出口口岸所辖海关有效注册,提早办理年审。
1、出口纺织品需要提供香港入口许可证,即转口证。需要客人提供装箱单和发票
 2、出口药品类需要提供成份分析、非危险证明、香港药品入口许可证。 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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